首页 > 不可思议的奇幻之旅 > 第二十三章 伏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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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被忘记者的那只玄色箭矢,毫不吃力将加里克的浅显箭矢从中间劈成两半,噗的一声扎进肩膀,还不到两三秒的工夫,伤口四周的皮肤变呈现了大片红肿和恶心的毒疮。

“明白!请您务必对峙住!”加里克强忍着剧痛点了点头。

当然,以上这些关于马的知识,只合用于张诚出世的阿谁地球。

任何对被忘记者军队体例有所体味的人,都不会不晓得这个与暴风城军情七处齐名的隐蔽构造。

好吧,其实在他的眼里这玩意已经不能称之为马,而是一种形状跟马非常类似的别的一种生物。

张诚只感觉一阵头晕目炫,整小我在半空中来了个三百六十度扭转,最后狠狠摔下来,在空中上翻滚了三四米才停下来。

轰!

“不,不消,持续赶路吧,间隔银松丛林越近,我们越轻易遭到被忘记者的进犯。相反,越早赶达到拉然,我们就越安然。”张诚用力摇了点头,回绝了对方的美意。

“差未几还要跑上两个多小时!如何,您累了吗?要不要停下来歇息一会儿?”加里克一样扯着嗓子大声发起道。

按理说,如果被忘记者想要将小镇作为一个庞大的瘟疫实验场,那么必定会派出人手二十四小时盯着,需求的时候直接堵截与外界的联络。

时候飞逝,两个小时一眨眼便畴昔了……

一样是马,为甚么差异就那么大呢?

强忍着大腿内侧因为磨破皮肤传来的疼痛,张诚回过甚冲着身后的青年大喊:“我们间隔达拉然另有多远?”

至于甚么日行千里的宝马,实在都是一种夸大的描述,没有任何一种马能够真正做到一天跑出五百千米。

众所周知,马的最快奔驰速率能够达到六十千米每小时,可这类速率凡是保持不了多久,最多十几秒到半分钟就会慢下来。

“嘿嘿,不自量力的蠢货。”被忘记者嘲笑着讽刺了一句,一样以极快的速率拉开弓,射出了泛着玄色光芒的利箭。

普通骑马赶路,速率大多保持在每小时二十千米到三十千米摆布,跑上一两个小时便会停下来歇息一段时候,一天十二小时最多行进八十千米到一百千米之间,如果狠狠心,一百五十千米至两百千米也是能够勉强做到的。

“亡……亡灵尖兵?”老乔治不由自主的打了个颤抖,一只手死死搂住女儿,别的一只手轮起马鞭狠狠抽下去,逼迫略显怠倦的坐骑停止最后冲刺。

他无疑很清楚,本身想要保住小命,博得这场战役的胜利,独一的前程就是想尽统统体例拖住对方,让老乔治和加里克去搬救兵。

固然两人一前一后有两三秒的时候差异,但完成行动的时候却相差无几。

还没等张诚弄明白究竟产生了甚么的时候,最后一名身披玄色大氅的被忘记者俄然加快冲到最前面,紧跟着从怀里取出火红色的法杖向空中一戳。

正如有句话说的那样,抨击一小我最好的体例不是直接杀死他,是让他无时无刻都活在等候灭亡来临前夕的惊骇中。

他们此中两个身穿精美的锁子甲,手持一把完整由不着名生物骨头打造的猎弓,一看就跟之前碰到过的被忘记者截然分歧。

要晓得在地球中世纪的疆场,马匹最多能驮着沉重的骑士以每小时二十千米的速率,完成有限的几次冲锋,然后便会耗尽体力倒在地上。

看到有仇敌,加里克二话不说,直接挽弓搭箭,朝间隔比来的被忘记者射出了一箭。

在狠恶疼痛的刺激下,青年忍不住收回了惨痛的叫声,赶快死死抓着缰绳,免得不谨慎掉下去。

可现在,已经一口气跑出了这么远,他们却没有遭碰到伏击,实在让人有点捉摸不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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