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南归之因
子嗣继子秦熺字伯阳,本姓王,为秦桧妻兄王唤之子。以少师致仕、封福国公。
秦桧南归后,自称是杀死监督他们的金兵夺船而来的。臣僚们随即提出连续串的题目:孙傅、何粟、司马朴是同秦桧一起被俘的,为甚么只要秦桧独回?从燕山府(今北都城西南)到楚州二干八百里,要登山渡水,莫非路上没有碰上盘问扣问,能杀死监守职员,一帆风顾地南归?就算是跟着金将挞懒军队南下,金人成心放纵他,也要把他家眷作为人质截留,为甚么能与王氏同行而南呢?这些疑问只要他的好友、宰相范宗尹和李回为他辩白,并极力保举他忠于赵家皇朝,但疑团并没有完整消弭。
8、宋体字
打扫残碑,勅飞字模糊堪读。慨当初,倚飞何重,厥后何酷。果是功成身合死,不幸事去言难赎。最无辜。堪恨更堪怜,风波狱。岂不念,中原蹙;岂不吝,徽钦辱。但徽钦既返,此身何属?千古休夸南渡错,当时自怕中原复。笑戋戋一桧亦何能?逢其欲。
绍兴十一年四月,秦桧唯恐首要将领难于把握,就设法收他们的兵权,以打扫倒霉于他投降活动的停滞。因而密奏召三大将韩世忠、张俊、岳飞入朝,“论功行赏”。三将光临安,韩世忠、张俊被任命为枢密使,岳飞为副使(枢密使、枢密副使都是卖力军国要政的)。明升官职,实解兵权。同时还撤消了专为对金作战而设置的三个宣抚司。
2)对峙大义
归天年代:1155年职业:
金兵破辽以后,兵已满万,人强将猛,非宋之所敌,明矣。备责不能卧薪尝胆,以雪父兄母后之仇,则高宗何辞?若论李纲之忠告不听,岳飞之丹诚不消,设使谏行言听,则必胜金兵于朱仙,生还二帝于汴京,朕实不信也。何也?底子已久不固,民气已久不一,上无惯战之良将,下无用命之士卒,天下虽有勤王之名,真伪莫测,真假难分。高宗久在金营,孰强孰弱,自有切见,若使复仇雪耻,再整江山,实不能也,势使之也。孟子曰:“寡众弱强不敌也。”
次兄秦梓平生不详
7)终究结局
秦卓别名秦坦,平生不详
桧两据相位者,凡十九年,劫制君父,包藏祸心,倡和误国,忘仇斁伦。一时忠臣良将,诛锄略尽。其顽钝无耻者,率为桧用,争以诬告善类为功。其矫诬也,无罪可状,不过曰谤讪,曰批评,曰怨望,曰立党沽名,甚则曰有无君心。凡论人章疏,皆桧自操以授言者,识之者曰:“此老秦笔也。”察事之卒,充满都城,小涉讥议,即捕治,中以深文。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,伺上动静。郡国事惟申省,无一至上前者。桧死,帝方与人言之。
诏:命官犯法,勘鞫已经成,具案奏裁。近年以来,多是大臣便作“已奉特旨”,一面实施。自此后,三省将上取旨。
广西帅胡舜陟与转运使吕源有隙,源奏舜陟脏污僭拟,又以书抵桧,言舜陟嘲笑朝政。桧素恶舜陟,遣大理官往治之。十三年六月,舜陟不平,死于狱。
秦桧身后不久,在赵构所公布的一道诏令中,对秦桧的擅生杀之权的事也已经加以揭穿了。据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七○,绍兴二十五年十仲春甲申(1156年1月5日)载:
籍贯:中国江宁(今江苏南京)性别:男
国籍:中国出世年代:1090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