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持枪者步步逼近,立在雪丘上的那只白狼竟然不躲不逃、不急不吼,模糊透暴露鄙视统统的王者霸气。或许在这个雪的国度里,狼,万千年来一向处在生物链的顶端,以是养成了这般冷傲的脾气……
喵了个咪的,要徒步翻越这莫纳莫林山脉,没个七八天恐怕是做不到吧!
也罢,不管方才那枪究竟有没有射中尾随而来的野兽,魏斯心想,枪声起码能让那些家伙有所顾忌。在耗尽枪弹之前,本身必然得找个相对安然的处所,比如一棵充足坚毅的大树,或是一块野兽难以攀爬的岩石,挨到天亮再想体例。
那头明白熊并没有诈死,它之以是看起来在动,是因为旁有别的几只白毛植物正在啃食它的尸身。
扩大察看范围,发明另有好几头临时称之为狼的植物正从四周赶来。魏斯刚才点算了弹药,腰带上6发,背包里12发,再加上装入枪膛的2发,一共20发枪弹。如果能做到枪枪射中,赶走一群狼应当不成题目,但狼毫不会站在那边乖乖受死,一旦它们群起而攻,一支猎枪和二十发枪弹是不敷以保命的。
翻出舆图,翻开手电,对比四周的地形辨认方位,却发明本身不晓得身处那边了。
年 气喘吁吁地攀上坡顶,向东了望,视野中尽是延绵起伏的雪山,极远处才模糊可见一抹棕褐色。
魏斯一面摆布察看,一面善悉装弹行动。
心一惊,抬枪便射。
当魏斯在一处雪丘上停下来喝水时,视野中有个恍惚的白影一闪而过。
内心首犯着嘀咕,俄然听得一声降落的兽嚎,汗毛都竖了起来!
一起上不竭用指南针校订方向,应当不会迷路吧?
想归想,要真是给咱魏斯同窗来一支七九狙、两百发枪弹,起码得用一半的弹药来晋升射击技术――在校四年、毕业三年,实弹射击的经历仍然逗留在个位数,并且只用过武装部供应的五六式半主动步枪和八一式主动步枪,这点儿经历还不敷以让他拿到兵器后敏捷窜改角色,从一介**富丽丽地成为一个帅到没朋友的雪地猎手。
以是,像他如许贫乏专业技术和充足经历的菜鸟,看到一把双管猎枪和一支半主动偷袭步枪摆在一块的时候,选猎枪才是明智之举。
莫非方才是本身老眼昏花呈现的错觉?
环顾四周,或远或近的雪丘上呈现了五六只狼影!
启事很简朴,狼是群居植物,善于个人合作,并且比熊更加奸刁,更加残暴!
糟糕了!
在他就要堕入绝望时,俄然瞥见火线有一团微小的灯火。
扳开枪机,退出弹壳,装上枪弹。
带着猎奇与不甘,魏斯一口气冲上雪丘。看到雪地上有斑斑血迹,沉重如夜的表情终究迎来了一缕阳光,但是环顾摆布,周遭几十米并不见那白狼的踪迹。究竟是它伤得不敷重呢?还是存在另一种令民气悸的环境?
天气垂垂暗了下来,但并没有全黑,一轮大若圆盘的明月挂在这山颠之上,用温和的、昏黄的、偏近米黄色的光芒晖映着大地,将这险要的、延绵的、充满原始气味的雪山渲成一幅绝美的丹青。
想到这里,魏斯转头看了看山脚。白茫茫的雪地里,染了血的那块非常夺目。
但愿那头体型格外庞大的明白熊能让这些狼饱餐好几顿,它们也就不至于急仓促地前来寻觅和追捕新的猎物……
参照方才的进食量,魏斯点算了一下口袋和背包里的食品,估摸着还能再撑四五顿,应当能够对峙到间隔比来的9号补给点。背包上搭着登山睡袋,可供田野宿营,只是在如许的环境下露天过夜,滋味恐怕不会太好受。
再看劈面的雪丘,竟然空空如也。喵了个咪的,莫非那头野兽再被猎枪弹轰中以后,直接滚到雪丘前面去了?还是说,本身方才那一枪放了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