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顿开端了他在蛮荒天下的第一次打猎搏杀,并且还是找的蛮荒漠兽界的最强者――炎虎。双手握住长矛的后端,来了一个刺杀的不标准行动。他还真的没有甚么应用长兵器的手腕,跟不要说甚么武技了。模糊记得当年军训的时候,学的一招刺杀。
可他那里晓得,炎虎不是野猪,这家伙不傻,特别是炎虎的反应是一等一的快,人多围困不果的环境下,反而会让这牲口各个击破。
当然,在此之前,蛮牛的兵士数量太少,还不敷以对周边的部落形成威胁。
气地接连低声呼啸,可脚步却一退再退,它快气疯了,却对李顿没有一点体例。而李顿也不是没有人帮手,正所谓兵戈亲兄弟,上阵父子兵,李造好不轻易挤入战团,比拟雷巨等人的呼喊来吸引炎虎的重视力来讲,他的手腕就多了。
不说炎虎,劫后余生的感受没有比格桑更加深切,他现在看蛮牛部落的眼神都变了,面对炎虎这个部落竟然没人后退,乃至小孩……
可惜套路太少,只要一个突刺。
更何况,李顿的首级事情实在非常有效果。蛮牛的人丁固然没有明显地增加,可气力已经天翻地覆。在包管了食品的充沛以后,蛮牛部落的兵士已经被从沉重的打猎事情当中束缚了出来。他们具有了扩大的本钱。
菊花被攻,气势全无。
可李顿不清楚炎虎的短长,还觉得部下是筹办打猎这只炎虎。加上手中多了兵器以后,自傲收缩,就有一种天大地大,老子最大的错觉。
如果蛮牛部落的气力强大一些,不说兵士上千,就是人丁上前,兵士两百,四周的部落都能给这帮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给霍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