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檀郎 > 11.奔袭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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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久未曾做过这等事,竟手生了很多。

这时,我俄然想起一事,秃发磐那老贼,传闻爱猎奇特,荤素不忌……

“非穿不成么?”他问。

心底有些遗憾。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疆场上就好了,那样,我便能够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,那里也不去。

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,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,在秦王的围歼下残存至今。夜色未褪,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源,自是坐不住。此地四周郊野,无险要可藏,秃发磐要安稳,只要躲进石燕城。

“霓生,你跟从逸之!”公子对我道。说罢,领着士卒,朝纵深之处冲去。

却见一个鲜卑人在我侧后,胸口被刀尖贯穿,瞪着眼睛倒了下去,暴露前面的公子。

公然,他神采动了动,切近前来,一把从我手中将酒囊拿畴昔。他翻开塞子,闻了闻,顿时暴露对劲之色。

隆隆的蹄声由远及近,上万匹马俄然突入鲜卑人当中。那些都是鲜卑人留作预备的战马。鲜卑人善于奔袭,出征时必备马换乘。这些战马被人从藏身之处用炊火摈除出来,惶恐失措,有的身上绑了火把,有的缰绳被连到了一起,嘶叫着,将人马撞开、绊倒,刹时将鲜卑人阵脚冲乱。

来攻击遮胡关的鲜卑人足有两千,只剩下几十俘虏。

我大口喘着粗气,歇了好一会,看看四周无人,将他拖进四周的高草丛里,再把马匹也藏好。

雄师驻扎之时,以粮车辎重为拒马围布四周。

雒阳来的五百骑卒,乃是宿卫京师的精兵。以这五百报酬主力,偷袭者趁鲜卑人未及辩白之时,左冲右突,所过之处,无不人仰马翻。

这时,身后传来一声吼,我未几次神,一阵醒热之气俄然劈面而来。

就在他抬头灌下的时候,我俄然上前,用手臂圈在他的脖子上,将他扑倒。

十万钱,那充足买下一个小地主家的全数产业。这些不识人间痛苦的贵胄,华侈起来当真毫无人道。

“霓生!”

夜风中满盈着血腥的气味,公子的袍子上的赤色模糊可见,他却愈战愈勇,接连砍翻几骑,与众骑卒一道,将鲜卑人的阵形冲散。

很多人正围歼荀尚兵马,俄然被背后刀剑劈面砍倒。

公然,合法混战之时,我看到沈冲中间一个军士被刺倒落马,一骑朝他直冲畴昔。我忙策马,举起手中的弩,将那人射下。

这自是厥后军士们吹牛时,我从他们嘴里听到的。

“公子走在前锋,须得打扮像些。不然被人一眼认出来,难道前功尽弃。”我边说边给他套上,指指不远处,“你看表公子,早已穿上去备马了。”

秃发磐很有耐烦,如同围猎普通,只教部下往营中放火,将猎物逼出。

我望了望天气,事不宜迟。未几,跨上了百夫长的马,咤一声,持续往前。

这令我非常遗憾,早知公子另有如此筹算,我会想一个流血少些的战略。因为军士动手太重,乃至死尸上的衣服大多染了大块血渍,就连活口的衣服也脏污不堪,要找出像样的衣服实在不易。

公子常日习武甚为踏实,又有几个技艺高超的保护贴身庇护,虽是头一遭上阵,但平凡人很难伤到他。而沈冲则不一样,他的技击毕竟不是刚强,让他上阵打杀实在难堪。而突入敌阵以后,面对四周胶葛,侍卫一旦顾此失彼,他则伤害更甚。

我只得将弩收起,乖乖地躲到他身后。

他的腰上另有一只腰牌,我顺道也挂在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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