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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远处,沈鸿飞抱着浑身是血的林国伟,郑直跑畴昔大喊:“快叫救护车!”这时,秃顶从车里爬出来,想跑,郑直上去“咣”地一脚把他踹倒,秃顶哭丧着脸:“不关我的事啊!”沈鸿飞拿起腰里的对讲机急呼:“总部,总部,这里是1012,当即派救护车到光彩大街由西向东高架!有警察受伤!枪伤!”秃顶捧首蹲在地上,郑直举枪对着他,拿起对讲机呼唤:“松狮,斑点狗陈述,三名枪手开枪打伤一名交警,现在正在逃离现场。疑犯能够驾驶一辆玄色君威轿车,车牌没有看清楚!”
黑暗里,沈鸿飞抬起眼,瞥见躺在远处桌子上的那枚军功章,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。侧头看了看闹钟,凌晨五点钟,他甩甩头,尽力让本身复苏一些,然后悄悄起家,穿上活动服,轻手重脚地走出寝室。在他的床头,挂着一套别着学员肩章的极新警服,沈鸿飞伸手摸了摸帽子上的警徽,笑了笑,回身走到客堂。父母还没有起来,屋里黑着灯,沈鸿飞戴上耳机悄声出去了。
换好警服的凌云刚走到客堂,凌母正端着盘子走出厨房:“哎,小云,如何走路一瘸一拐的?受伤了?”凌云从速直了直身子,嘴硬地说:“没有,我在技侦事情能受甚么伤啊?肌肉有点疼。妈,我没事,我走了啊!”说完咬牙向门外走去。刚一出门,凌云就龇牙咧嘴地扶着墙,倔强地咬牙对峙着走到电梯前。门一开,是隔壁的老头儿老太太买菜返来,凌云顿时站好,强笑着打了声号召,从速进了电梯。
现在早上七点多,恰是上班的岑岭期。林国伟谙练地打动手势,批示着骨干道上堵得最短长的一段路。高架桥下,一溜车队排着长龙正在等红灯,有司机不耐烦地按着喇叭,林国伟戴着赤手套,朝着司机一伸胳膊,喇叭声立即停了。不远处,一辆红色的奥迪停在车流当中。坐在驾驶座的是个秃顶,满脸络腮胡子,脖子上戴着一根小拇指粗的大金链子。在和奥迪隔了两辆车的前面,是一辆挂着民用车牌的浅显轿车。车上,穿戴便衣的郑直戴着墨镜,紧盯着前面那辆奥迪。在他的腰部,隔着衣服别着一把64手枪。郑直探头看了看前面,堵得一塌胡涂的车流一向没动,郑直只好无法地坐回车里。就在收回身子的那一刹时他愣住了―后视镜里,在他侧火线的一辆玄色君威车上,三个戴着玄色面罩的大汉正拿起霰弹枪跳下车,郑直一个激灵,猛地转头,只见三个蒙面人正持枪从他的车旁擦肩而过。
他的脸上涂着茶青相间的假装油彩,充满血丝的眼睛目光如炬,汗珠不竭地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滑落,钢盔上面乌黑肥胖的脸,在沉寂中储藏着年青的力量。这时,阳光开端变得有些刺目,迷彩服眯缝着眼看看,咽了口唾沫,又站起家持续疾走。路上,有树枝不竭地从他身边弹开,在空寂的密林里哗啦作响。
“啊!―”沈鸿飞尖叫一声从床上猛地坐起。他喘着粗气,额头上冒着一层密密的盗汗,惊骇地望着劈面的白墙。好久,沈鸿飞才痛苦地闭上眼睛,将棱角清楚的脸埋在手掌里―凹凸错落蒙沉迷彩布的钢盔,涂抹着厚厚假装油彩的黑脸,无声升起的国旗,另有那沙哑如同雷鸣一样的号令……这么多年畴昔了,他觉得时候能够冲淡统统,但这些熟谙的场景却老是呈现在他的梦里,向来就未曾健忘过。
高架桥上,沈鸿飞戴着警用头盔,正在察看着四周的交通环境。沈鸿飞刚转头,就瞥见一辆红色奥迪车跌跌撞撞地开过来,沈鸿飞大吼:“徒弟!你看!―”林国伟转过身,看着逆行而来的奥迪车吼怒道:“搞甚么啊?!想死啊?!”林国伟快步跑畴昔,指着开车的秃顶吼怒:“泊车!―”“吱”的一声急刹,满脸是血的秃顶一脸惊骇地大喊:“差人!差人救我!”林国伟看着一脸血糊的秃顶也愣住了。这时,三个蒙面枪手俄然从前面蹿出来,沈鸿飞大喊:“徒弟!谨慎!―”话音未落,“砰”的一声枪响,林国伟不信赖地低头看着胸口的血洞,渐渐地倒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