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先找个处所歇息,入夜今后我们从城镇边沿渗入畴昔!”队长察看了一会,然后挥挥手回身从山坡高低来,我们回到丛林,找了个埋没的位置歇息。
队长拿出电子舆图校订了一下方位,然后决定向北走绕过叛军驻地,可这么一来我们要多走起码一百千米的山路,远是远了点,但相对来讲这条路要安然的多,好不轻易甩开了敌军的搜捕,我可不想在被人追着屁股跑了。
只要我们本身不透露,叛军根基上不会过来,这里没有搜刮队,即便是城镇里的巡查队也不成能走这么远,以是这个位置很安然。
“那边有多少驻军?”猴子坐在树上问道。
这一觉睡了六个小时,被队长唤醒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,我最后一个鉴戒,猴子和前锋还在睡,我抱着偷袭枪爬上大树,坐在树干上用力的拍了拍脸,让本身复苏过来,然后拿起望远镜察看四周的动静。
猴子值第一班岗,我抱着偷袭步枪躺在草丛里,头枕着背囊,往脸上喷了很多驱虫药水,丛林里的虫蚁多的数不清,特别是那种非洲大蚊子,一口咬下去能肿起小孩拳头那么大的包,好几天都不消肿,即便有这类强力驱虫药水,还是有小虫子往衣服里钻,被咬一口一样麻痒难当。
“我们往哪儿走?”我一边谛视着四周的动静,一边问道,这是来时的路,遵循原线路应当进入东边的丛林才对。
“我如何晓得,不过绝对少不了,那边是叛军的首要都会,估计起码得有几千人。”队长收起舆图,拿出一包牛肉干用力的撕咬着。
“这里不平安,敌军随时能够返来,我们得以最快的速率逃命。”队长把我的背囊扔过来,上面扎满了弹片,现在没时候往外拔,拎起背囊跟在队长前面顺原路返回。
夜色垂垂暗了下来,我们带着夜视仪穿越在河床边沿的丛林里,整整走了一夜,翻过两座山头,最后连河床都找不到了,差未几行进了五十多千米,这回算是完整甩开了叛军的搜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