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莽汉廖长胜”
台阶十步,跨入大门,一对对凶恶眼神冷僻的让人发寒,大堂之上,皋比宝座,龙头把式,坐着一名没有睁眼的大汉,毛发密如狮,手臂粗如牛,大褂之间,刀痕白缝刺人眼,左手重托挂环重刀,刀刃白光闪眼,刀柄宽如女人腰,此刀落下定将人分为两半。
“好,是条男人!”龙在天笑了“把人拖上来!”
此时鸦雀无声,廖长胜此举那是杀鸡,的确就是蹲在他当中的土狗一样牲口。
土狗疾走而去,看着架式是要把廖长胜一口活吞,但是,土狗跃起,前腿架在廖长胜肩上,用舌头添了起来,不断的摇着尾巴,廖长胜也迷惑不解,莫非这个土狗还要先尝尝味道?不然,土狗在廖长胜身边转了两圈停了下来,乖乖的蹲在中间。
“好,来啊,叮咛下去,好酒好肉都给老子弄来,老子要和长胜兄痛饮一晚。”龙在天的那股匪气和豪放实在难反对,君子惜君子,樽杯畅谈,豪杰惜豪杰,把剑长欢,而匪贼爱匪贼,爱的就是那点匪气,爱的就是那点血腥,在龙在天的眼里,廖长胜就是如许的人。
大厅内几十号人一片哗然,就连龙在天也不由得诧异,这条追过野猪,斗过狼群的土狗竟然乖乖的诚服在一个陌生人中间。
议事厅内沸腾大笑,廖长胜仿佛说出了这群寡男人的心声。
一只五六斤的至公鸡甩了畴昔,接着龙在天大刀一扔,“宰了它,让这些嘲笑你的看看有没有那点血腥?”
廖长胜拖过龙在天的大刀,顺势看了一眼,表示在你的地盘上应有的尊敬,龙在天一点头,廖长胜大刀落下。
一个穿戴黄皮,带着钢盔的鬼子被拖上了大厅,满身血迹斑斑,仅剩一口气喘着,奄奄一息,廖长胜一眼便认出,道“这是那天逃脱的阿谁鬼子,他们一共四人,老子杀了三个!”
“带他出去!”长耳小伙大刀抗肩,看款式,也有百十来斤重量,此人举止之顺畅,定是这大寨中的一名战将,公然是藏龙卧虎!
龙在天微微一笑,一坛青花酿酒丢给了廖长胜,问道“你杀过人吗?”
“提只鸡上来!”龙在天仿佛对着胆小包天的年青人真有点兴趣。
军阀混战期间占山为王,安营扎寨,屯养兵马,整上几杆长枪便能坐立一方诸侯,享用着土天子如许的称呼,说来也巧,在这武陵山区,不大不小的桑寨硬是没有被反动的大水所吞噬,反而不竭强大,称霸一方。
烂酗酣盛之时,黑豺几声呼啸,
廖长胜稳如盘石,面不改色,道“这便是威震一方的桑寨待客之礼?”虽玩弄不来苏茂生文人雅士的把戏,但江湖的端方倒是没有少学。
皋比宝座上大汉站起,稍稍顿脚,尘灰飞散,睁眼道“酒也喝了,老子也不想晓得你是何人?待客之礼已罢,那里来?那里去?不然脑袋搬场!”重刀落下,“哧哧”覆信绕梁。
廖长胜一口干完,满身湿透“杀过,老子一小我干死三个鬼子!”
大汉手指轻弹,重刀顺势扭转,差点刺瞎廖长胜,不由得在此严肃之下稍稍低头屈膝,抱拳一周,道“各位桑寨豪杰公然都是有血有肉的男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