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天我和金夏结婚的地点定在了太原一家驰名的大旅店,来的亲朋老友很多,但都是金家的,我们家里就三小我,我,另有我的父亲和母亲。
我靠,三……三十万?!
她们的疏忽让我有些伤自负,我盯着金夏嘴里的卷烟,走到桌边对她说:“金……金夏,内里人来的差未几了,我们……我们出去转转吧。”
幸运来的太俄然了,让我内心美的不要不要的,可谁承想如此嘉话般的一段婚事,却让我在将来很长一段时候里充满了痛苦与猜疑。
我父亲年青的时候是村里的出产队长,他在村上熟谙了一个来我们这里插队的山西知青,那小我姓金,叫金大国,当年他们哥俩非常要好,金大国就住在我们家。
他在酒桌上留下了一句话,说我母亲如果生的女娃,那就让金夏认她当mm,如果生的男娃,那就让金夏嫁给他。
金大国病的很重,他躺在病床上拉着我父亲的手,有气有力的说为了酬谢当年我父亲的拯救之恩,他要在闭眼之前看到我和金夏结婚。
我父母本觉得金大国说的是酒话,也就含混其辞的承诺了,这事过了没多久,金大国他们一家回山西了,所谓的指腹为婚,也就那么回事了。
我宽裕的模样,再次引来了屋中这些女人的嘲笑,我满脸通红的咬咬牙,心说罢了,这门婚事我不要了,看来人穷职位低,我攀附不起他们金家!
见我还傻傻的站在屋中不动,金夏伸手推了我一把:“你还愣着干甚么,滚出去!我奉告你,你只是我们家买来的狗罢了,你是哄我爸高兴的,别觉得我真会嫁给你!”
当时瞥见金夏的第一眼,我差点口水流出来,只见这个金夏长得实在是太都雅了,她就像电视里的明星一样,皮肤白白嫩嫩的,身材婀娜多姿,五官精美,大大的眼睛,一头乌黑的长发带着波浪纹披洒在肩上,她那天穿了一套粉红色的露肩长裙,整小我看起来既端庄又洋气。
但这统统,却因为我父母年青时候做的一件荒唐事,而产生了窜改。
就比如我来讲,我一个穷的只剩下裤衩的穷光蛋,从十七岁开端,就停学跟着村里的大人们去城里的修建工地搬砖扛水泥,在农夫工这个圈子里,我的年纪不算小,但也不算大。我活的很有自知之明,我晓得像我如许的穷鬼,就算扛一辈子水泥,也毫不成能在都会里讨到媳妇买的起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