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然两人年纪相差不大,但阿泰终归只是一个真正的少年道童,而孔晟倒是躯壳里包容着一颗成熟油滑的灵魂。三两句话下来,就“恭维”得小道童眉开眼笑,内心对孔晟的观感更好上一层,不但不再要他的白马,还主动提出来要教孔晟骑术。
孔晟微微踌躇了一下,还是探手抓住了阿泰的手。
本来杨奇觉得,诗会魁首还是自家半子,彩头出了,宝马还是落在杨家,却不料,竟然是孔晟夺魁,还直言回绝了再次与杨雪若缔结婚约。
道人赠送箫剑,又在诗会上帮他美言出头,受了人家的恩德,孔晟天然不会失礼。他牵着马紧走两步,向前作揖道:“仙长赠箫剑之高情厚谊,容孔某再次谢过!至于这匹马,也实在是无法,孔某不通骑术,也只好牵着它回城了!”
过往商客行人见状,都投来猎奇的一瞥,心道这少年郎是傻了不成,有马不骑!
白云子朗声一笑:“杨使君厚意美意,贫道心领了。但贫道马上要分开江宁赶赴关洛,就不叨扰使君了!使君,就此别过!”
杨奇悄悄咬了咬牙,内心嘲笑道:“竟敢让本官在世人面前丢了面子,的确不识汲引!孔家小厮,你觉得摇身一变成绝世才子,就有本钱在杨家面前装腔作势了吗?为本官所用倒也罢了,如果……在这江南半壁,莫非你还能逃得出本官的手掌心?!”
白马的力量非常凶悍,孔晟固然并不知前面就是绝壁峭壁,但转眼之间就回过神来,反应极快,他没有再顺从与白马较力,而是顺势跟着马奔驰几步,然后口中大喝一声,双脚撑地,双臂蓦地绷紧,奋力往回一拽缰绳!
说完,白云子向杨奇打了一个顿首,然后就牵着道童阿泰的手,飘但是去。
十数里的官道,这匹白马竟然只用了一炷香的时候,并且马身之上并无汗津,四蹄还是富有韵律节拍,明显并未尽尽力。
道童阿泰似是早有筹办,就点点头,上前来从孔晟手里接过缰绳,身子一个奔腾就窜上了马背。他骑乘在顿时,向孔晟伸出一只手去。
此马通体乌黑没有一丝正色,马身苗条,四肢矗立有力,双眸闪亮,但四蹄倒是赤黄色。孔晟并不懂马,更不会骑马,只晓得这是匹突厥公马,是本地乡绅互市购来献给杨奇,杨奇又“进献”给女儿杨雪若,充作了诗会魁首的彩头。
围观的士子和贩夫走狗一干人等,惊呼出声。前面就是一面断崖,距山道不敷五十丈,此番白马吃惊,定然是连人带马一起被坠入崖下,到时骸骨无存。
孔晟昂首望去,见望江楼诗会上那仙风道骨的道人白云子牵着俊美的道童阿泰,正站在路边,笑吟吟地向他挥手。
孔晟长出了一口气,暗道一声幸运,同时眸子里又犯起一丝镇静的光芒。对于本身所具有的强大力量,他这一次才真正有了切身的体味,的确是天生蛮力凡人难敌。或许在士子文人看来,有身蛮力顶多就是粗暴的匹夫,但孔晟却深知,在这个乱世大唐,武力值就是立品保命之底子啊!
娘的!孔晟大怒,戋戋一匹牲口,也想蹬鼻子上脸了?他抽出腰间的箫剑,顺手就在马臀上敲了一记。
“当然,没有甚么舍得舍不得的。”孔晟耸耸肩:“宝马赠豪杰,我看兄弟技艺了得,少年豪杰,恰好配此白马!”
突厥盛产战马,天下名马半数出自西域和突厥。以孔晟的目光看,这匹马顶多就是标致一些,身板健硕一些,估计能跑点远路;但在识马者看来,这但是突厥马中的追风神驹,日行千里,夜行八百,渡水登山,如履高山,为马中之王。
杨雪若躲在父切身后,眼睁睁地望着孔晟几近是半拽着那匹白马缓缓下山,神采更加庞大落寞。